什么是招投標中的不均衡報價?
來源:xhfhdbl.cn | 更新時間:2021/12/30 14:30:45
投標人在投標時采用不均衡報價是一種投標技巧,是投標允許的。但是,不能過分,因為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會采取措施讓投標人的不均衡報價。
投標人不均衡報價的情況
投標人不均衡報價主要有以下幾種:
1、合同實施前期項目的單價適當報高一些,如基礎石方開挖綜合單價(包括間接費、風險和利潤)為30元/立米,報價時報35元/立米。合同實施后期項目單價適當報少一些,如混凝土項目,而投標總價不變。多報的5元錢的累計額,作為承包人的流動資金。從而避免向銀行貸款,節(jié)省了應交的利息;這種報價技巧對招標人是不利的,等于招標人提前向銀行貸款,承包人省的利息,要由招標人交納。因此招標人在評標時把此增加的費用加到投標人的報價上去,作為經(jīng)評審的投標價格(計算因素要在招標文件載明)。如果投標人不均衡報價過分,經(jīng)評審的投標價格就高,因此很可能影響中標。
2、工程量清單中某項目的工程數(shù)量不準時,投標人可利用此缺陷,進行不均衡報價。如果此項目工程數(shù)量明顯偏低時,此項目單價適當報高一些。這樣在合同執(zhí)行時工程量增加后,承包人可獲得額外收入;如果項目工程數(shù)量明顯偏高時,此項目單價適當報少一些。可使投標總價降低,增加中標的機會。由此減少的報價,加到其他項目中去,而不會造成損失;招標人這種不均衡報價的措施,是在工程量清單中的所有工程數(shù)量要核定。
3、工程量清單中項目劃分不細而形成的不均衡報價。例如某一土方填筑項目有兩個土料場,一個料場運距近和高程低,一個料場運距遠和高程高。如果在工程量清單中不分料場只列一項土方填筑時,投標人只能報一個平均價。當合同前期先用運距近和低料場時,合同執(zhí)行前期就會從發(fā)包人處多結算工程價款。當然后期會少支付工程價款。這也對投標人有利;因此有經(jīng)驗的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把此項目,按不同取料場分成兩項目,讓投標人分別報價,依此不均衡報價。
以上投標人不均衡報價技巧,只能在遵守《招標投標法》的前提下使用,該法規(guī)定不能改變投標人的投標方案和投標報價,也就是說,投標人報價高的不能減,報少的不能加,漏項的費用也不補。合同執(zhí)行期完全按中標人的投標價格結算。如果招標人違反這條規(guī)定,在授標前通過”競爭性談判”要求改變投標方案和投標報價,這種方法就不適用了。
不均衡報價是投標企業(yè)在投標時經(jīng)常采用的一種投標策略,而對于業(yè)主來講,那是導致低中標、高結算的一種災難。對于投標企業(yè)來說不均衡報價可以利用清單報價的量價分離原則,為自己獲得更大利潤。
不均衡報價在投標中的一般表現(xiàn)
不均衡報價在投標中的一般表現(xiàn)為以下幾種情況:1、設計圖紙不明確或有明顯錯誤的,估計今后會修正的項目,其單價則會高些,以利變更估價時采用。如:臨時工程、土石方工程等。或工程內(nèi)容說明不清楚,價格可降低,待今后索賠時提高價格。
2、預測到以后工程量會增加的項目,其單價則會高些,反之,其單價則會低些。
3、對難于計算工程量的項目。如:土石方工程,其單價可報得高些。雖然總報價影響不大,但一旦實際發(fā)生工程量比投標時工程量大,企業(yè)就可獲得較大的利潤。
4、業(yè)主提供暫定價格的項目。如便道(橋)及明確分包的項目。
5、對先期施工可以早收錢款的項目,其單價會定得高一些,可增加早期收入。如:開辦費、土方、基礎等;相反對后期施工的項目,其單價會定得低一些。如:粉刷、油漆、電氣等。
6、計日工和零星施工機械臺班小時單價,可稍高于工程單價中的相應單價。因為這些單價不包括在投標價格中,發(fā)生時按實計算,結算時可多獲收入。
7、無工程量而只報單價的項目。如:工程中挖濕土或巖石以及便道(橋)等備用單價。單價宜高些。這樣,既不影響投標總價,以后發(fā)生此種施工項目時也可多獲收入。
8、尋找工程項目劃分的缺陷,如部分使用現(xiàn)場攪拌砼部分使用商品砼的工程項目,只報一個平均價,施工時減少商品砼用量。
9、單價與合價不符。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有可能由于計算錯誤引起的,也有可能是投標人故意所為,即通過低總價來尋求中標,然后通過高單價來尋求變更工程量,從而達到結算高價的目的。雖然在文件中有單價修訂總價的規(guī)定,但在實際操作中評標委員會有可能在那樣短的時間內(nèi)忽視了核對,即使審核時發(fā)現(xiàn)單價與總價不符。